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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舒清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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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精机械验收报告
模具设计制造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
验收监测报告表
建设单位: 重庆图精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 重庆舒清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19年5月
建设单位:重庆图精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吴正波
编制单位:重庆舒清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陆兴懿
项目负责人:刘利
联系人:吴正波
电话:15823255099
邮编:400700
地址:重庆市北碚区蔡家岗镇嘉德大道99号20幢2号
编制单位:重庆舒清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公章) 联系人:熊绍华 电话:13896179921 邮编:400020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金岛花园怡嘉园6单元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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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一
建设项目名称 |
模具设计制造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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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名称 |
重庆图精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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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性质 |
新建 改扩建 技改 迁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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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重庆市北碚区蔡家岗镇嘉德大道99号20幢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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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产品名称 |
模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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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生产能力 |
120t/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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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生产能力 |
120t/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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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评时间 |
2018年04月 |
开工建设时间 |
2015年1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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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试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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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现场监测时间 |
2019年4月10-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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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报告表审批部门 |
重庆市北碚区环境保护局 |
环评报告表 编制单位 |
重庆智力环境开发策划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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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设施设计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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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设施施工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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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总概算(万元) |
100 |
环保投资总概算(万元) |
10 |
比例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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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总概算(万元) |
100 |
环保投资(万元) |
11 |
比例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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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概况 |
重庆图精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新建模具设计制造项目位于重庆市北碚区蔡家岗镇嘉德大道99号20幢2号标准厂房内,总建筑面积1742.4m2,厂房高2层,第一层为生产区,第二层设置办公室和工具库房。主要进行工装夹具非标模具生产,建成后年生产钢质模具量为120t/a。 2018年4月,由重庆智力环境开发策划咨询有限公司编制完成《重庆图精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模具设计制造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2018年5月13日,重庆市北碚区环境保护局以渝(碚)环准[2018]037号文批准该项目建设。 该项目于2015年1月开工建设,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关于规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17〕1235号)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19年3月启动竣工环保验收工作。 根据国家环保总局令第13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要求和规定,2019年4月8 日,重庆图精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委托重庆索奥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进行环境保护验收监测。重庆索奥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根据环评文件和环评批准书要求于2019年4月10-11日对本项目进行验收监测,并于2019年4月24日出具了重庆索奥(2019)第环287号《重庆图精机械制造有限公司验收监测报告》。2019年4月8日,重庆图精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委托重庆舒清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重庆图精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模具设计制造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我司根据现场踏勘情况,结合企业提供的资料、现场检查情况、现场监测结果、验收技术规范、环评报告、批复等相关内容,以及工程实际建设内容,编制了《重庆图精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模具设计制造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 报告编制过程中得到了重庆市北碚区生态环境局和重庆索奥检测有限公司等单位的支持和指导,在此一并表示诚挚的谢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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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监测依据 |
1.1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年9月1日起施行);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年6月27日修订);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5年11月12日起施行); (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年3月1日起施行)。 1.2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2)《关于规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17〕1235号); (3)《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 (4)《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3〕37号); (5)《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及审查重点的通知》(环办〔2015〕113号); (6)《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 (7)《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77号) (8)《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年版); (9)《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国家环保总局令第58号)。 1.3地方性法规及文件 (1)《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2017年6月1日起施行); (2)《重庆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7年6月1日起施行); (3)《重庆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办法》(渝府令〔2013〕270号); (4)《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排污口规范化清理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渝环发[2012]26号); (5)《重庆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规定》(渝府发[2016]19号); (6)《重庆市人民政府批转重庆市地表水环境功能类别调整方案的通知》(渝府发[2012]4号); (7)《重庆市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域划分规定》(渝府发[1998]90号)、 《关于印发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域划分规定调整方案的通知》(渝环发[2007]39号); (8)《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通知》(渝环发〔2007〕12号)。 1.4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1)《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 (2)《重庆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技术规范 污染型项目》(2010年)。 (1)《重庆图精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模具设计制造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重庆智力环境开发策划咨询有限公司,2018年4月); (2)《重庆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书》渝(碚)环准[2018]037号)重庆市北碚区环境保护局,2018年5月) (3)《重庆图精机械制造有限公司验收监测报告》重庆索奥(2019)第环287号(重庆索奥检测技术有限公司,2019年4月24日) (4)竣工验收监测报告; (5)公司其他相关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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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监测评价标准、标号、级别、限值 |
本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污染物排放标准原则用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和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中确认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对本评价文件审批后进行了修订(或新颁布)的现行标准,将采用现行标准进行校核。 1.6废气执行标准 项目环评批准书营运期废气主要是焊接废气。项目焊接烟尘设置集气罩收集焊接烟尘,然后通过焊烟净化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执行重庆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中主城区标准,详情见表1-1。 表1-1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
项目废水有生活废水。项目已建成一个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5m³/d)(该处理设施与重庆中鼎电气有限公司共用一套污水处理设施,该厂排水量为1m3/d),废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经管道接入蔡家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排放标准见表1-2所示。 表1-2《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单位:mg/L
1.8噪声执行标准 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438-2008)3类标准,见表1-3。 表1-3 噪声排放标准限值
1.9固体废物 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储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 |